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及中央、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校党委工作安排,经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从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12日,校党委巡察组对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党委、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。日前,2个巡察组已进驻。
(文:校党委巡察办 钟国忠)